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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联合狙击,也许是改变中国律师命运有效手段

2012-03-16 07:33:18 来源:


刘洋:联合狙击,也许是改变中国律师命运有效手段

 

                 联合狙击,也许是改变中国律师命运有效手段

                                 刘洋律师

 

    我这个人自由散漫,不可救药。否则,我早就成了大人物了。

    这篇文章总也写了好几天了。回京之后,到处转着玩,文思也就驾鹤西去了。昨日,兰州的何辉新律师小弟来京,我当了一回车夫,晚上一起蹭饭。席间,贺卫方教授刚刚从东瀛那个岛国归来,何兵教授也来,还有李庄同志,基督律师张凯,伍雷律师,大凉山美女律师张颖,衮衮诸公,谈笑风生,不亦乐乎。算是一起给贺卫方教授接接风。

    饭后,余兴未尽,同去万圣书屋开神仙会,说胡话。不知不觉又聊到“律师团的问题”

    晚上回来,文思泉涌,又在键盘上开始敲起这篇大作。大作曰

 

    序言 :关于律师团的前世今生

 

    律师团,原来是外国的东西。他的初衷,往往是一个大人物出了问题,他的家人,花大价钱,请了一大堆律师,专门为他一个人服务。那时候我就想,乖乖!外国真是有钱能买鬼推磨。有了这一大帮律师,啥事搞不定?而中国法律明文规定,无论是刑事民事,当事人最多只能请两个律师。

细想一下,其实我们以前也在搞。

    记得在海南,为了一个案子,一个当事人,我们一大堆律师,出谋划策,四处活动,搜集证据,设计方案。之后,虽然是我们两个人上了法庭,但是上上下下的递条子。其实,这不是一个律师团吗?

而后:在北京,为了某些重大、复杂,或者虽不重大也不复杂,但是风险太大,政治太敏感的案子,不期而遇的一帮人,聚拢起来,一起行动,抱团取暖,抱团壮胆,其实,这也是一种律师团。

现在,律师团的名字在中国被广泛使用。只要你百度一下“律师团”,形形色色的律师团便跳将出来。有名的:以邱宝昌为首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杭州网络律师团, 浙江微博律师团等等。无名的,那就多了去了。

看来,律师团的形式和内容,为人们所广泛看好。可以预言,今后一段时间内,他将成为中国当前的一个法制现象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之中。

 

    一  2012 年春天,我们的联署呼吁行动拯救了一个人。

    前几天,律师程海突然在微博上公布了一个案子。

    北京实习律师王道刚,因为三千元律师费的问题,被海淀区公安机关抓捕,已经关了十来个月了。现在刚刚起诉的法院,近期就要宣判。他同时把起诉书,辩护词,一并在网上公布。海淀区检察院知道以后,立即发了一个辟谣类的说明书,把所谓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在网上公布。广大律师,仔细的研究两造说辞,共同认为: 王道刚不构成犯罪,属于律师违规执业问题,应该由律师管理机构给以相应的惩戒。并且认为,本案立案目的值得怀疑,不排除具有职业报复的意图。

    于是有我牵头,在网上发布征求律师联署《请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布实习律师王道刚无罪的紧急呼吁书》。不久,海淀区检察院撤诉,实习律师王道刚经过十个月的关押,终于重获自由。

我们祝贺他历经艰辛后的重见天日,我们知道,他此时的心情,一定欢快无比。

    但是,现在远不是我们弹冠相庆的时候。也许,还有许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一时身陷囹圄。他们需要我们的拯救。我以为,作为普通人,他可以置身事外,作为律师,我们责无旁贷,律师应该具有一种宗教精神,具有一种忧国忧民的悲悯之心。

    但是公道自在人心。这一次由我牵头的联署行动,签字的虽然只有118人。但是那些没有签字的律师,他们的围观不可忽视。以及所有主持公道人们,他们不是律师,但是他们曾经给于我们的帮助,我们也应该十分感谢。我们还应该感谢的是:海淀区律协的同志,益仁平中心的各位先生,以及他们认真执着的汤梅小姐;不要忘了他的辩护律师程海和董前勇。

    当然,我们所着重感谢的,是海淀区人民法院,徐进法官,还有两位人民陪审员。

    海淀区法院以他们的实际行动,再次证明了,他们是高高飘扬在共和国文化高地上的一面旗帜。

    联署呼吁行动的成功,也证明了,律师团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联合行动,也许是改变中国目前法制格局的一种有效方法。证明了在这样一个严酷的现实条件下,中国律师是可以实现价值的,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沉沦的不是中国律师。我们应该做擎天一柱的角色。

 

    二 追忆一下律师团的发轫

 

 

    讨论这个命题,不能绕开2009年中国律师团在法国巴黎阻击佳士得拍卖行强行拍卖圆明园被盗铜兽首的事件。就是那一次,中国律师,第一次明确的把“律师团”推向大众,推向全国,推向世界。

    不管目前国内对此如何 评价,这个轰动半个世界的行动,毕竟已经深刻的留在中国人的记忆里。不谦虚的说,中国律师的团体行动,为这个尚还幼稚,势单力薄,社会对其毁誉参半,当权者对其半信半疑的新生团体形象,画上了重重的一笔亮色。

    其实,圆明园律师团的成立,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实质上,真正参与工作的,包括前期的准备和后期 狙击,就是那么几个人。并且,后来又出现了许多分歧。一度使我这个“首席律师”失去了掌控。其中滋味,只有我知道。

    关键是:她形成了合力。她壮大了声威。她引起了关注。

对于律师来说,最重要的,他起到了引领作用,她证明,纵使你有三头六臂,单靠某个律师单打独斗,面对强悍的对手,你也往往不堪一击。律师们组团战斗的形式,从此纳入了法律人的视野。

 

    三  重庆系列黑社会辩护案件的反思

 

    重庆系列打黑案件,虽然集中了几乎全国最优秀的律师,但不能说那是场最成功的辩护,甚至不能说是一场成功的辩护。当然,原因各种各样,理由千千万万。问题的关键是,那时候,律师们的想法还是十分浪漫,他们妄想依靠自己的英勇和机智,包括一点法庭技巧,把自己的委托人救出水火。他们的表现不能说不悲壮,他们的行动不能说不尽责。为了自己的委托人的利益,他们竭尽全力。甚至以邻为壑,互相攻讦,虽然艰苦却绝,却是收效甚微,辩护效果可想而知。

    如果那时候能够清醒的认识到:在不违背当事人利益冲突原则的前提下,律师们能够形成某种合力,比如严守“黑社会组织防线”不退缩,不知能够使多数人免受无辜的指控。

    最有代表性的是对于陈明亮黑社会团伙的辩护上,我是该案第二号人物马*的辩护人。本来大家应该共同守住一条防线:陈明亮不是黑社会老大,马*也不是黑社会老二,有什么罪 说什么罪,这个案子根本构不成黑社会。结果大家达不成一致性意见,互相推责任,互相拆台,最后的结果没有一人幸免,通通的被装进黑社会这个口袋里去了。

    组织起一个更加强劲的对抗力量,还有另外一层意义:那就是互相保护,互相照应。我坚信,他们可以判一个李庄,但是他们绝对不敢判100个李庄。

    但是,人们认识事物,时间的局限和经验的积累至关重要,叹息无用。失误也是可以原谅的。

 

 

    四  李庄案第二季律师团完胜的经验值得总结。

 

    刘洋律师注意到,真正的、自觉地把律师团(或曰顾问团)的形式,应用到刑事辩护案件中来的,是翌年的 李庄案第二季。陈有西律师的精心部署,江平、张思之法律泰斗的带领,贺卫方,何兵的大声疾呼,以及杨学林、斯伟江律师沉着、冷静、灵活机警的法庭应战,尤其是中国大多数法律人的围观和评议,终于使得该役取得完胜。

但是,遗憾的是,目前,还没有看到有识之士完成对于该案的总结,提示,把这盏灯点亮。

 

    五 北海律师团的强攻激战,显现真辩风采,体现团结就是力量

 

    北海律师团的辩护,现在还没有出结果,人们正在等待之中。关于她的是是非非,网上传的很多,而且,他们的舆论工作也做的挺好,不赘。

    除此以外,我还想说几句:

    1 团结就是力量,如果不是律师团在杨金柱和陈光武律师的强烈掌控之下,达到了一定程度的精诚团结,凭个把律师单枪匹马,恐怕早就被他们灭了。北海市一案能抓四个律师,五个六个都可以抓。

    2 律师团出师大捷:人马未到,三个律师立马就被放了。

    3 不管怎么说,该案迟迟没有宣判,或多或少能够说明一些问题。至少,律师团从这锅饭里面挑出许多骨头。告诉他,这是锅夹生饭,这锅饭不能吃。不像以前似地:公安机关做了一锅饭,检察机关不管好歹就往上端,不管好吃不好吃,审判机关也要把他吃下去。而且即便是“楼上法庭”,现在也还要三思而后行。做到这个份上,本身就了不得。

    否则,这些犯罪嫌疑人,恐怕早就被收监了。

    4 展示了真辩风采。

    北海案件,我前期参与了,跑了两三次。开庭的时候,因为别的原因和确实去印度公干,换了别的律师。

据说,那是一场最好看的辩护。

    他的好看,一方面来自于律师的强烈辩护,另一方面。则来自于公诉人的强烈控诉。应该是,无论辩方和控方,都拿出了自己看家的本领。据说,那一个合议庭也表现的差强人意。因此,北海法庭应该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法庭。

    但是,他显然存在缺点。他的缺点之一,就是控辩双方都忘了,大家同是法律人,在台上,不管如何又咬又掐,在台下无论如何却要握手言和的。

 

    六  常熟律师团

 

    去年4月2日,24个人提着砍刀闯入江苏省常熟市忠发投资公司老总的办公室,忠发公司员工何强等6人用菜刀、电脑、椅子等物将他们逼退。
  6天后,何强等人去常熟市城北派出所录完口供被刑拘。警方发现他们在闹事者上门前准备了刀,并参与“斗殴”。 4个月后,常熟市人民法院判定其中5人“持械聚众斗殴”,各领3年刑。
  判决引起争议,11月,苏州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12月,来自湖南、北京、河北、江苏等地的15名律师,组成律师团,介入了此案。该案背后涉及时常被提起的法律争议:公民私权遭到侵犯时,“自卫”的边界在哪?在苏金林看来,“事实不清”的还有,判决书中缺少对方的供词。一审判决出来时,已距离事发4个月,“聚众斗殴”的另一方24个人,尚无一人归案。

人们还在等待着判决结果。

 

    七 贵阳律师团

 

    周泽律师大概是在去年九月就邀我参加贵阳律师团的。因我去印度公干,回来以后,比我名气更大的的律师把位子填满了。后又邀请几次,因为实在抽不出时间只好作罢。

    今年在海南过年,终于可以成行。这时候贵阳的好戏已经唱完。

    星夜赶往贵阳,天上下着小雨。按照周立新律师的指导,住小河法院旁边的七天酒店。睡下的时候,已经夜间三点。

    第二天早晨,我们来到法院,是刑庭的朱庭长接待我们。

    我首先声明:第一,我刚到贵地,于律师团无关。第二,我不会先入为主,辩护观点完全依据事实法律。第三,我不是免费辩护,是当事人家属请来的。我想,朱庭长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他对我礼貌且热情,差不多和我谈了两个小时时间。提出的会见的要求也得到同意。

    但他也实话实说:他们全部为为被告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律师,至于被告人到底同意请谁,那是他的权利。出来的时候,他告诉我:已经来了两个律师,为被告人所拒绝!我感觉,情况好像不妙!

    果然是十分不妙。先是,看守所看守的那个审查,差不多审查了一个小时。不知道他们在里面打了多少个电话,终于同意会见。

    我的当事人金华,四十多岁的样子,面目消瘦和憔悴。他告诉我,政府已经为他们指定了辩护人。他也签了委托手续,律师也进行了会见,这两个律师水平也可以,现在他不知道如何是好?我把我的情况、我的来历、我的观点、都告诉他。我说;我不会强迫你换律师,我也不是非要辩护你这个案子不可,权衡利弊,你自己拿主意。

看出来,他在进行着剧烈的思想斗争!差不多半个小时,他终于拍了大腿,说了声:签!

    关于贵阳律师团,一切都在进行中,是非功过,目前还不能进行评说。

                                                                  

                                                    北京  刘洋律师   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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